注册卢旺达商标
注册卢旺达商标申请条件:
1、卢旺达1962年7月独立,独立以前根据旧商标法注册的商标依然有效;
2、在卢旺达,商标注册完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:商标的申请注册权属于第一个公开使用人;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注册,但是,只有申请注册后才可以主张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;
3、卢旺达采用国际商品分类,将商品分为34个大类;没有规定服务商标,但是同时含有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被接受;
4、卢旺达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;
5、只有商标的第一个公开使用人方可申请注册该商标;卢旺达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为经济部;
注册卢旺达商标办理所需材料:
1、权委托书,使用语言为法文,无须认证;
2、标电子版,不超过8cmxl0cm(对文字商标同样要求);
3、标图样20份,不超过8cm xl0cm(对文字商标同样要求);
4、求优先权的,必须在申请注册时提出;
注册卢旺达商标办理流程:
查册=>提交商标注册申请=>刊登官方公告=>颁发商标注册证书
注册卢旺达商标办理所需时间:
10-12个月
注册卢旺达商标有效期和续展:
商标注册在卢旺达只是作为对专有权利的推测,因此,在没有相反证据被提出之前,该商标注册一直有效;